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林市七星区20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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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受桂林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七星区人民政府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桂林市七星区2018-2019年度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及装饰装修、市政、风景园林、地质灾害治理、水土保持、水利电力、电力工程)定点服务单位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桂林市七星区2018-2019年度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及装饰装修、市政、风景园林、地质灾害治理、水土保持、水利电力、电力工程)定点服务单位采购 桂林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七星区人民政府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就桂林市七星区2018-2019年度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及装饰装修、市政、风景园林、地质灾害治理、水土保持、水利电力、电力工程)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七星区2018-2019年度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及装饰装修、市政、风景园林、地质灾害治理、水土保持、水利电力、电力工程)定点服务单位采购 1.七星区2018年-2019年度使用财政性资金或纳入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采购单项预算金额在人民币3万元(含3万元)至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工程设计(含房屋建筑及装饰装修、市政、风景园林、地址灾害治理、水土保持、水利电力、电力工程)定点服务商。 桂林市七星区2018-2019年度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含3万元)至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房屋建筑及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定点服务单位采购 桂林市七星区2018-2019年度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含3万元)至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定点服务单位采购 桂林市七星区2018-2019年度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含3万元)至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定点服务单位采购 桂林市七星区2018-2019年度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含3万元)至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定点服务单位采购 桂林市七星区2018-2019年度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含3万元)至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定点服务单位采购 桂林市七星区2018-2019年度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含3万元)至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水利电力工程设计定点服务单位采购 桂林市七星区2018-2019年度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含3万元)至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电力工程设计定点服务单位采购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A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 B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 C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风景园林)资质证书。 D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资质证书。 E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土保持)资质证书。 F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电力)资质证书。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网上报名后,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并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同时打印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成功的回执码。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7日10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查看。 投标人应于2018年3月7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止,携带加盖公章(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购买投标文件回执码和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未携带以上相关材料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3月7日10时30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十四、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2.A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B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C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风景园林)资质证书。D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资质证书。E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土保持)资质证书。F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电力)资质证书。G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资质证书。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地点: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网上报名后,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并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同时打印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成功的回执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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